《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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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大作出了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战略部署。在今年9月21日召开的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李干杰指出,民营经济是山东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力量,山东“走在前、开新局”,民营经济必须首先“走在前、开新局”。聊城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设立了“聊城企业家日”,多次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畅通与企沟通渠道,千方百计助企纾困解难,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打造近悦远来的良好营商环境。今年1-10月份,全市民营市场主体达到了70.32万户,同比增长6.69%,其中民营企业19.66万户,同比增长8.13%。民营经济提供了全市70%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90%以上的就业岗位,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同时,我们还要清醒的看到,我市民营经济与先进地市相比,不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质量效益上,都存在不小的差距,高质量发展任重而道远。为此,我们需要付出更艰苦努力,拿出更多支持引导举措,营造更好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创造能力,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淘汰落后,推动民营经济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质量发展。我市已将落实《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出台配套措施,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市工信局一直在准备相关材料、征求企业和相关部门意见。近期,省里又要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已经拟定了初稿,正在征求社会层面意见建议),为避免重复多次发文,在综合以上两个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本《实施意见》。
二、决策依据
以《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和《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释义》为依据,在充分学习省级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并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本《实施意见》。
三、出台目的
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目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形势依然严峻,土地、人才、技术、管理等老生常谈的问题依然普遍存在,制定《实施意见》,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刻不容缓。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四部分17条,从支持民营经济提质增量、提升民营经济创新能级、加大民营企业要素保障、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支持民营经济提质增量。该部分共6项内容,前2项重点强调“增量”,后4项重点强调“提质”。一是支持民营经济扩容增量。鼓励“个转企”“企升规”“规上市”,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全周期孵化体系和科技成果交易体系,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二是支持乡镇和县域经济发展。开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市、区)和强镇(乡、街道办事处)评选工作,对发展民营经济成效显著的“强镇”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财政奖励。三是加强优质企业培育。实施“育苗扶壮”“热带雨林”培育计划。四是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开展“工赋聊城”行动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五是支持企业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加快落后产能退出,推进“千项技改、千企转型”工程,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开展绿色发展诊断活动,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六是支持企业集群化、园区化发展。加大沿产业链条招商引资力度,开展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三年行动,加强园区规范化管理。
(二)提升民营经济创新能级。该部分从三个方面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一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招商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鼓励科技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二是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和专利赋能。鼓励民营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布局专利培育中心,提高专利质量。三是加强质量品牌和标准化建设。对参与品牌培育和技术标准制定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三)加大民营企业要素保障。该部分从五个方面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要素保障。一是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保障省重大及省市重点制造业企业新上项目用地需求,支持“零增 地”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灵活采取多样化土地供应方式,保障用地集约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二是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严格执行国家、省出台的支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的政策措施,降低企业天然气和物流运输成本。三是推进现有闲置要素再利用。盘活僵尸、破产、倒闭、销号企业的要素资源和淘汰落后产能腾空的生产要素,推进再利用。四是提升企业融资服务水平。加大信用贷推广力度,更新金融产品,降低中小企业担保费率,积极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五是加强企业人才引育。依托“聊城市人才新政 35 条”打造“引育留用”链条,引进留住高端技术管理人才,广泛开展企业经理人、职业技能培训。
(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一是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组织好“聊城企业家日”系列主题活动。二是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大力培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网络赋能企业活动,开展中小企业专家志愿帮扶活动。三是打造优质高效发展环境。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快建设“无证明城市”,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构筑亲清规范的政商环境,加大中小企业“清欠”力度。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科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科
咨询电话:0635-299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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