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工信局二级调研员徐培范解读《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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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制定的《项目管理办法》(聊经信发〔2015〕105号)进行了修订并印发,现聊城市工信局二级调研员徐培范同志对新修订的《聊城市工信局项目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修订的背景及必要性
随着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变化,一批新的涉及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规相继出台,特别是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工作职能较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也发生较大了变化,2015年制定的《项目管理办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项目管理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有些条款与现行的规定相违背,不利于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快修订《项目管理办法》尤为迫切。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迫切需要。按照市政府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有关要求,市级权限内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和备案已全部移交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实施,当前项目管理的重点还没有从事前核准备案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化,当前急需深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企业投资行为。二是明确投资主体责任的迫切需要。项目单位是项目投资决策和实施主体,特别是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上,项目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规范项目单位的申报行为及明确项目单位在建设中的推进责任十分必要。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迫切需要。项目管理工作是工业和信息化局的重要职能之一,项目管理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对外形象,适应新形势,急需持续提升和规范项目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修订依据
《项目管理办法》在修订的过程中以《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山东省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参考了2019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差异化考核指标的有关内容,结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职能进行了修订。
三、修订过程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的安排,我局组织相关职能科室立即开展修订工作。在前期深入研究、搜集材料的基础上,对原《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于2019年10月份形成初稿。在征求了全局所有业务科室的意见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19年11月21日,局党组会研究后原则同意。经过网站公示、书面征求各县市区工信局和部分重点企业的意见后,我局经过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后予以印发。
四、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六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项目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资金项目筛选。 明确了专项资金项目筛选和组织申报的条件、原则、程序等内容。
第三部分,项目实施管理。包括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及不使用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主要包括专项资金项目的调度、监管、调整等内容,并明确了企业在项目决策、实施和推进过程中的主体责任。
第四部分,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明确了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和绩效评价的方式。
第五部分,相关责任。明确了项目管理人员和企业在项目申报环节的相关责任。
第六部分,附则。
五、施行日期及有关说明
修订后的《项目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7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16日止。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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