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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峰解读《聊城市市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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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6 10:15:3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聊城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峰解读《聊城市市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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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食盐储备管理,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维护食盐市场稳定,保障食盐供应安全,我局制定了《聊城市市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储备办法》),现将《储备办法》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6年4月22日,国务院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16〕25号),对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做出总体部署,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提出在完善食盐专营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四项改革,其中“改革食盐储备体系,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和原碘的安全供应”是四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

2020年7月3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鲁工信消〔2020〕103号),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和原碘的安全供应等工作做了相关规定和要求。

作为市级盐业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要求,研究提出了我市的《储备办法》。

二、起草过程

我局参照《山东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鲁工信消〔2020〕103号)相关要求,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2019年第50次《会议纪要》要求,在前期调研论证等工作的基础上,起草完成《储备办法》(草稿),经代表性企业、行业专家修订,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举措,形成了《储备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8个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市工信部门、市盐业公司、有关企业以及专家征求意见。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了意见,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况。

三、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食盐是维持人的生命不可替代的商品,食盐加碘是消除碘缺乏病的最经济、最有效的途径,对保障人民健康、提高人口素质有着深远的影响。食盐储备是确保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和食盐市场异常波动时的食盐供应,维护市场稳定,保障食盐安全的有效手段。

面对疫情突发,为避免出现食盐抢购突发事件,影响市场安全供应,市工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密切监测食盐市场波动,依托市盐业公司现有资源,开展全市食盐政府储备工作,指导市盐业公司制定《疫情期间盐业应急储备供应方案》。市盐业公司按照“保运输、保供应、保民生”的总体部署,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全力以赴做好食盐供应保障工作,在克服车难找、人难雇、盐难调等困难的同时,紧急调运补充食盐34吨,疫情初期,实现各类盐品库存580吨,解决了燃眉之急,有效发挥了市级食盐储备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稳市场、稳社会的重要作用。

2020年7月3日,《山东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鲁工信消鲁工信消〔2020〕103号)印发后,我局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经过对前期工作的总结和广泛调研,充分吸收采纳反馈意见,不断修订完善《储备办法》,相关指标设定科学,方案切实可行。

四、合法性自查

我局依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对《储备办法》进行了合法性自查,经过自查,认为我局作为《储备办法》的制定主体合法有效;具体内容不存在与法律、法规、上级政府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情况,合法有效;制定程序符合广泛公开征询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的规定,未设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事项,合法有效。

五、文件的主要内容

《储备办法》共7章,25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总则,共4条。明确了文件出台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概念界定、储备规格、工作原则等内容。

二是规模和资金,共1条。明确了储备规模及调整程序、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要求等内容。

三是管理体系,共3条。明确了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的权限职责以及储备任务执行方式等。

四是储存管理,共6条。明确了承储企业的资质、职责、工作纪律以及储备任务的组织实施等内容。

五是储备动用,共5条。明确了储备动用的程序、条件和相关各部门职责权限等内容。

六是监督检查,共4条。明确了市工信局、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违规违纪处理的内容。

七是附则,共2条。明确了生效时限及解释部门。

六、关于实行日期的说明

本《储备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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