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内容公示
11371500MB2860207Q/2025-45708372
2025-05-09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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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组织查处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妥善保存、移送监控化学品相关记录,食盐专营,工艺美术,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重大违法事件,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承担的执法职责。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食盐专营办法》《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作出处理决定-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强制:实施申请-审批-告知-作出处理决定-执行。

行政裁决:申请-查证、调查核实-告知-作出处理决定。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

五、监督途径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聊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联系电话:0635-8288943

办公时间:早8:30-12:00;下午为:2:00-5:30分。

邮政编码:252000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

联系电话:0635-8434838

办公时间:早8:30-12:00;下午为:2:00-5:30分。

邮政编码: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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