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内容公示
11371500MB2860207Q/2026-46146490
2026-05-06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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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下列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食盐定点企业资质管理、流通渠道规范、销售范围管控、经营记录留存、储备任务落实等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的执行情况;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管理秩序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无线电频率管理、无线电台(站)设置及使用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稀土产品生产、使用等环节管理秩序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企业数据管理、安全保护措施、应急处置等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在法定权限内,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承担其他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承担的执法职责。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稀土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作出处理决定-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强制:实施申请-审批-告知-作出处理决定-执行。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五、监督途径

(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聊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联系电话:0635-828894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邮政编码:252000。

(二)行政诉讼受理机构: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

联系电话:0635-843483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邮政编码: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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