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30 20:33:43
字号: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精神,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线上窗口(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https://www.yztdpt.cn/)于10月30日起开放。请广泛宣传发动,组织有意愿的中小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并于11月22日前完成本批次推荐工作,提交推荐报告。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30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