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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聊城市优秀水城软件名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8-21 16: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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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聊政办发〔2023〕7号)文件精神,加速提升我市软件研发和供给能力,提升软件产品品牌集聚效应,打造软件名品,推动我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首届聊城市优秀水城软件名品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须为聊城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单位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申报单位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有关要求。

(二)申报产品

申报产品需符合国家、山东省和聊城市产业发展政策导向,类别属于基础软件、支撑软件、平台软件、工业软件、嵌入式系统软件、信息安全软件、5G相关软件、人工智能软件等领域,或在聊城市特色产业集群、政务治理和民生服务重要领域有创新型应用的行业应用软件。产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具  备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开发完成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及以后,著作权人须包含申报单位),定价清晰且已实现销售并实际应用。仅限于企业自用的软件或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申报所需材料

(一)申报书和承诺书、汇总表。

(二)申报单位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信用报告 (查询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至申报材料截止时间)等单位信用情况证明材料。

(三)申报软件产品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著作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销售额合同(含发票)及汇总表、用户应用证明(已替代进口产品的应注明被替代产品名称等信息)和其他能够证明产品技术创新性、先进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包括发明专利、获得市级以上奖项(被市级以上列为重点项目、优选项目)的证明材料等佐证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并按属地向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每家申报单位申报软件产品数量不超过3个。各推荐单位于9月6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连同正式行文、汇总表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入选优秀水城软件名品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政策支持与奖励

(一)按照《关于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聊政办发〔2023〕7号)规定,对首次认定为优秀水城软件名品的,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被评为优秀水城软件名品的,优先推荐申报省首版次高端软件、国家工业软件产品等荣誉称号。

(三)加大对入选软件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加强技术应用推广,扩大优秀水城软件名品的影响力。

联系人:袁文文  0635-8288410

邮  箱:lcsgxjdzxxcyk@lc.shandong.cn

附件:1.聊城市优秀水城软件名品申报书

          2.承诺书

          3.聊城市优秀水城软件名品汇总表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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