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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2 11: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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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请各县市区广泛宣传政策,加大动员力度,指导企业在9月23日前,在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填报系统(http://www.sdsdldjsqy.com)完成预填报,并将系统导出的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电子版,汇总后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将采取集中培训、现场调研、重点辅导等形式,对企业材料进行评审提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申报企业应当于9月30日18:00前,在系统内提交加盖公章的有关材料,完成正式填报。

(三)请各县市区于10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盖章扫描PDF和可编辑电子版),企业申请书和佐证材料(盖章扫描PDF,合并为1个文件)报市工信局。 

二、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把组织推荐省瞪羚、独角兽企业,作为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严密做好组织申报和初审推荐等工作。

(二)对于申报企业是否符合“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可组织企业出具36个月的普通版“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后核验,或统一联系发展改革部门查证有关情况,并将结果体现在推荐文件中。

(三)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中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中小企业科    2990226

电子邮箱:1csgxjcxcyzdk@lc.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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