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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春节期间惠企电费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5-01-26 15: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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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春节期间工业生产,确保一季度良好开局,现将春节期间惠企电费补贴情况通知如下:

一、补贴内容

为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有产能,增加春节期间排产计划,对2024年年产值10亿元以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春节期间(2025年1月29日-2月12日,共15天)用电量较去年同期(2024年2月10日-2月24日,共15天)增长的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0.2元/千瓦时,单家企业补贴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2024年年产值10亿元(含)以下且2025年在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工业企业(独立法人)。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近两年内无失信惩戒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或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不存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中“不予支持范围”的有关情况。

三、补贴标准及计算方式

补贴标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春节期间用电量较去年同期增长的部分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

计算方式:(2025年1月29日—2月12日用电量-2024年2月10日—2月24日用电量)x0.2元/千瓦时

“一户多企”等国网聊城供电公司无法出具相应用电数据的,不予补贴。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由各县(市、区)进行通知,自主申报,填写《2025年春节期间惠企电费补贴申报表》(见附表1)。

(二)审核。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名单及用电数据、补贴金额进行审核,汇总后形成《2025年春节期间惠企电费补贴申报汇总表》(见附表2),并出具初审和推荐意见,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加盖公章,于2月20日前报市工业运行指挥部。

(三)复核。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国网聊城供电公司对企业名单及用电数据、补贴金额进行复核。确定拟奖励企业名单,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四)资金拨付。资金纳入市工信局预算统筹安排,经市工信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资金分配方案按照合规性流程及时拨付奖励资金。

五、职责分工

(一)市工信局负责牵头组织惠企电费补贴的申报工作;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辖区内申报材料的受理汇总,出具企业名单及奖励金额的初审和推荐意见,同时对资金的使用做好绩效自评。

(二)市财政局负责惠企电费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牵头做好绩效评价。

(三)国网聊城供电公司负责电量核定。

(四)申报企业对其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附件:1.2025年春节期间惠企电费补贴申报表

          2.2025年春节期间惠企电费补贴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刘杰,刘丽敏 8286850

邮箱:lcsgxjyxjcxtj@lc.shandong.cn


聊城市工业运行指挥部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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