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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创客中国” 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5-03-26 11: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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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驻聊高校,有关创客团队、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5〕4号要求,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通过举办“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进一步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助力我省新型工业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大赛宗旨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培育人才链

三、主办单位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企业组参赛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己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创业组参赛条件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1)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2)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三)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其他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历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得过三等奖以上(含)项目不得参赛,近三年全国500强项目不得参赛。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赛事安排

第十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分为项目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其中初赛、复赛、决赛详细赛程及办赛方案将在比赛前另行通知。

(一)项目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初创企业、创客团队登录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统一注册报名(大赛注册报名流程见附件);报名时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二)初赛。初赛拟采用材料评审的方式进行。由组委会组建的专家评审团通过集中审核的方式对所有参赛项目的资料信息、路演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成绩排名评选出进入复赛阶段的项目。

(三)复赛。复赛拟在线下举办,采用项目路演展示+专家点评提问+打分的形式,评选出进入决赛的项目,并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公示。

(四)决赛。采用“现场路演答辩、现场打分亮分”的方式,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等奖项,并为获奖项目颁奖。决赛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

六、政策激励

资金奖励。大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胜奖,并对获奖项目进行奖励。

(二)“专精特新”培育认定支持。“创客中国”全国500强、50强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政策,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重点培育。比赛优胜企业纳入“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进行精准服务和成长帮扶,并组织获奖的优秀项目到先进地区对标学习培训,学习和借鉴先进的产业科技创新、产业链融合发展、企业转型升级和管理模式创新等经验做法。

(四)宣传展示。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等内容,联系省主要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在“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进行展播展示,协调多类媒体进行广泛推介。

(五)投融资对接。向政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推荐优质企业和项目,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六)落地入驻园区。推荐入驻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等,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七)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协调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提供检验检测、技术转移、数字化改造、工业设计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专家进行辅导。

七、工作要求

1.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围绕大赛主旨筹备策划赛事,积极动员当地中小企业参与赛事,原则上各县(市、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报名数量不能少于当地有效期内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总数量的10%。

2.驻聊高校,有关创客团队、个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联系,按照要求提交参赛作品。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八、联系方式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635-2990226

报名技术支持              010-86229586转6202

东昌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0635-8418355

茌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0635-4276016

临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635-2313510

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0635-5233650

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0635-7321139

阳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0635-6060627

东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0635-3289074

高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0635-3951981

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0635-8513384

高新区经济发展部          0635-8507322

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0635-7100657

 

附件: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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