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
根据《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资金管理及实施细则》(鲁工信规〔2024〕240号)有关规定,为科学合理用好集群奖励资金,现组织开展聊城市绿色低碳有色金属材料集群重点支持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主要支持聊城市绿色低碳有色金属材料领域、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推动集群发展壮大。
二、支持方式
对集群内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通过综合评审确定不超过3个项目,按不高于设备购置款的10%给予补贴,资金预算实行总额控制。项目设备投入的核算范围为,项目建设改造过程中涉及的生产设备、研发设备、检验检测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以及配套软件系统、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购置费用。
三、申报条件
(一)在聊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符合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三)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本市范围内,在2023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依法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已依法办理了环评、节能、安全评价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
(四)项目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的设备(含软件)实际购置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单台(套)设备(含软件)购置费5万元及以上(以发票时间和金额为准),并将资金划付至供应商账户。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填发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由企业自行编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简介、经营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情况;项目建设内容,需明确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工艺技术和流程、主要设备及选型、原材料等;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计划、改造特点、项目预期效益情况;项目计划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资金来源;项目进展情况等。
3.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环评、节能、安全评价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手续由当地相关业务部门出具,如该项目不需要办理有关手续,须提供政策依据说明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4.设备(含软件)购置发票复印件和银行流水证明。包括:企业购置设备(含软件)发票及银行流水明细表(附件2,需提供Excel电子版);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新购置设备(含软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复印件;资金划付至供应商的银行流水证明。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购置费用应提供购买合同、付款证明、卖方开具给买方的发票、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的过户资料等。
5.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3)
6.项目承诺书。(附件4)
7.其他需要证明的资料。
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二)县(市、区)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核实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项目备案(核准)文件、设备投资额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查询企业是否存在“信用中国”失信惩戒信息,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联合财政部门统一行文,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一)已获得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改类财政政策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申报文件(并附件1盖章版),连同企业申请报告一份(含报告PDF扫描版、附件2Excel电子版),于2025年7月21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与技术改造办公室 0635-8288548
邮箱lcsgxjjgb@lc.shandong.cn
市财政局工商贸易科 0635-8681107
邮箱lcsczjqiyeke@lc.shandong.cn
附件:
1.聊城市绿色低碳有色金属材料集群重点支持项目申报表
2.企业购置设备(含软件)发票及银行流水明细表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项目承诺书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聊城市财政局
附件1:聊城市绿色低碳有色金属材料集群重点支持项目申报表.xlsx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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