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工作小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印发<聊城市无人驾驶试点协同推进机制方案>的通知》(聊先行区办〔2025〕5号)文件精神,根据《聊城市低速无人驾驶装备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道路测试申报工作。
为规范开展低速无人驾驶装备道路测试和商业示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组织申报工作,推荐文件(以当地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工作小组推荐文件为准)、汇总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聊城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东昌府区 8419873
茌 平 区 4276225
临 清 市 2321826
冠 县 5231152
莘 县 7326001
阳 谷 县 6212590
东 阿 县 3283496
高 唐 县 3951634
开 发 区 8510083
高 新 区 8507132
度 假 区 6011505
电子邮箱:lcsgxjzbcyk@lc.shandong.cn。
附件:1.聊城市低速无人驾驶装备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 县(市、区)低速无人驾驶装备道路测试汇总表
聊城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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