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省工信厅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应在山东省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企业应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和标准。
二、申报方式
1.申报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点击“创新型中小企业——去申报”进行自评;复核企业登录培育平台,点击“创新型中小企业——去复核”进行复核;首次登录培育平台企业需先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
2.申报及复核企业均须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以PDF形式上传)。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2月6日至3月15日。
3.已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可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三、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加强政策宣贯,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广大中小企业参与申报,于3月16日在系统内完成推荐工作,并上报推荐文件。
联系方式: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635-2990226
培育平台系统支持 010-87901037
培育平台账号问题 010-12381
省级技术支持和咨询 0531-51782790
附件:1.《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
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操作手册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5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