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基础级智能工厂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县级工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茌平信发聚氯乙烯有限公司等38个基础级智能工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我局。
公示期限: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0日。
联系电话:0635-2990018
电子邮箱:lcsgxjzbcyk@lc.shandong.cn
附件:拟认定2026年基础级智能工厂名单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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