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解读:《聊城市工业稳增长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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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来,我们始终把工业稳增长作为中心任务,在政策激励、助企服务、创新驱动等方面精准发力,全力稳住工业经济大盘。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持续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引导企业开足马力、满产达产,切实推进工业经济加力提速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及实施细则》及《聊城市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了《聊城市工业稳增长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一、聊城市工业稳增长奖励政策情况
根据细则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负责工业稳增长奖励政策的评选和管理等相关工作;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工业稳增长奖励政策的申报工作,并做好对企业的指导和管理。
市级工业稳增长奖励政策按季度开展申报工作,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三点要求:1.申报企业需为在聊城市境内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主体为集团的,其组成部分需满足上述条件。2.申报企业在申报季度内新增产值不低于0.5亿元,当季产值同比增速不低于5%。申报企业的新增产值规模、增速等指标数据,由企业据实自主申报,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3.申报企业近两年内无失信惩戒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或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不存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中“不予支持范围”的有关情况。
我们将每年度对上年第四季度及当年前三季度产值贡献较大的企业进行奖励。奖励对象根据申报企业新增产值规模和产值同比增速综合得分确定,综合得分前30名的企业将被列入资金扶持范围,奖励资金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培训激励等。
二、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的1月和4月,我们分别开展了2023年4季度工业稳增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和2024年1季度工业稳增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经过申报、评审赋分、公示等环节,两次共计评选出60家我市优质企业纳入奖励资金扶持范围,鼓励企业抢抓订单、积极生产,共同推进我市工业经济稳步向前。其中2024年1季度评选出的30家优质企业上半年实现产值398.58亿元,同比增速96.42%,拉动全市产值增速4.14个百分点。当前,我们正开展2024年2季度工业稳增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正式通知已发送,各县(市、区)有关主管部门正按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
三、下步工作
根据细则要求,我们将于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开展工业经济稳增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届时,欢迎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踊跃参与,在所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提交工业稳增长激励资金申请表。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根据企业得分确定拟奖励企业名单,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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