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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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编制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和本局部门网站(http://gxj.liaoche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及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专项工作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各科室业务范围内需要公开的信息。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目录》。
2、公开形式、公开渠道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gxj.liaocheng.gov.cn)
本机关还将通过新闻发布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等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部门还在机关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依申请公开渠道说明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东昌西路24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北楼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房间号:533)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办公时间:8:30-12:00 ; 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35-8288620 传真:0635-8288629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东昌西路24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北楼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房间号:533)(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000
传真:0635-8288629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网址: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ztfl/ysqgk/zt_ysqgk_wssq/。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情况说明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政府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办理期限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
电子邮箱:lcsgxjbgs@lc.shandong.cn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 4月30日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8620
传真:0635-8288629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
邮政编码:252000
电子邮箱:lcsgxjbgs@lc.shandong.cn
办公时间:8:30-12:00 ;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 4月30日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8620
传真:0635-8288629
四、监督与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635-8288625,传真:0635-8288629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24号政府北楼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邮政编码:252000,电子邮箱:lcsgxjbgs@lc.shandong.cn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 4月30日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本文右侧点击下载)
附件:
聊城市工业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通信地址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法人 或者 其他 组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 | |||
营业执照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邮箱 |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
申请时间 | |||||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 政府信息 内容 描述 | ||||
选 填 部 分 | |||||
所需政府信息的政府信息索取 | |||||
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政府信息的指定提供方 式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可多选) | 获取政府信息方式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 录 (可多选) | |||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政府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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