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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四季度工业稳增长奖励资金 拟支持企业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4-04-07 14: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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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聊城市工业稳增长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聊工信发〔2024〕10号)要求,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开展了2023年四季度工业稳增长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审核推荐等程序,拟将莘县瑞鑫达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列入四季度工业稳增长奖励资金支持名单,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4月7日-4月11日,如有异议,请反馈至我局。


电话:8281858

邮箱:lcsgxjyxjcxtj@lc.shandong.cn

附件:2023年四季度工业稳增长奖励资金拟支持企业名单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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