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关于印发<聊城市特色产业集群管理办法>的通知》(聊工信发[2021]97号)要求,现就组织推荐2024年度聊城市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聊城市特色产业集群申请表》,提交申请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
二、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由专人负责,杜绝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
三、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4年4月25日前将聊城市特色产业集群正式推荐文件、《2024年度聊城市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聊城市特色产业集群申请表》各一式三份邮寄至聊城市东昌府区健康北路3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健康路办公区)311室。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WORD版)按规定时间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李盼盼
联系电话:2990081
邮 箱:lcsgxjfgyzjjfwk@lc.shandong.cn
附件:1.2024年度聊城市特色产业集群汇总表
2.聊城市特色产业集群申请表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9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